清明假期期间,人员流动和聚集性餐饮消费活动增多,为确保节日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,严防食品安全事故发生,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,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执法人员,深入辖区内各类餐饮服务单位,开展了一次全面的食品安全专项检查。
此次检查行动,聚焦节日消费特点,以旅游景区、陵园周边、交通枢纽、商业街区等为重点区域,以大中型餐饮单位、连锁餐饮企业、特色小吃店、农家乐、网络订餐配送单位等为重点对象。执法人员采取“不打招呼、直奔现场”的方式,对各餐饮单位的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进行严格排查。
检查内容主要涵盖以下几个方面:
一、 严格审查主体资质。 核查餐饮服务单位是否持有有效的《食品经营许可证》或《小餐饮登记证》,从业人员是否持有有效的健康证明,杜绝无证经营和从业人员无证上岗现象。
二、 严把原料采购关口。 重点检查食品原料进货查验、索证索票制度落实情况。查看米、面、油、肉、蛋、奶、调味品等主要食品原料的采购记录、供货商资质及产品合格证明文件,确保来源合法、渠道清晰、质量安全可追溯,严防来源不明、过期变质、假冒伪劣的食品原料流入餐饮环节。
三、 规范加工制作过程。 深入餐饮单位后厨,对食品加工场所的环境卫生、设施设备、工艺流程进行细致检查。重点关注生熟食品是否分开存放、加工工具是否生熟分开使用、餐饮具是否清洗消毒到位、食品添加剂是否规范使用、餐厨废弃物是否按规定处理等情况。要求餐饮单位严格按照《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》进行食品加工,防止交叉污染。
四、 加强冷链食品监管。 对使用进口冷链食品的单位,重点检查“三专、三证、四不”要求落实情况,确保冷链食品来源可溯、去向可追、风险可控。
五、 关注节日特色食品。 针对清明节期间热销的青团、糕点等时令食品,检查其制作场所卫生状况、原料质量以及包装标识是否规范,提醒经营者严格按照要求贮存和销售。
六、 督促落实文明餐桌。 结合检查,积极推广“公勺公筷”、制止餐饮浪费等文明用餐理念,检查餐饮单位相关提示标识是否张贴到位,倡导健康、文明的节日用餐新风尚。
在检查过程中,执法人员坚持执法与指导相结合。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部分单位存在食品原料进货台账记录不全、后厨环境卫生有待加强、从业人员操作不够规范等问题,执法人员现场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,并提出具体整改意见,要求相关单位限期整改到位。对于发现的严重违法违规行为,将依法予以严肃查处。
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还通过微信公众号、商户联络群等渠道,提前发布清明期间餐饮食品安全消费提示,提醒消费者外出就餐或网络订餐时选择证照齐全、环境整洁的餐饮单位,注意查看菜品感官性状,妥善保存消费凭证,如遇食品安全问题及时拨打12315热线投诉举报。
本次专项检查行动,旨在通过严格监管,倒逼餐饮服务单位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,规范经营行为,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。下一步,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持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和频次,建立常态化监管机制,全力守护好人民群众“舌尖上的安全”,为营造安全、放心、和谐的节日消费环境提供坚实保障。